美国国务卿鲁比奥在18日发布声明,宣布对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赤根智子及另一名法院官员实施制裁。这一举措的根本原因在于这两位官员参与了针对那些不接受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国家官员的调查与逮捕行动。可以看出,美国在国际法问题上的态度极其灵活,适用的规则只在于其对自身利益的符合度。当国际刑事法院开始调查美国的盟友时,美国便毫不犹豫地运用国内法律对国际法官施加制裁。这一制裁行为不仅重创了国际法治的根基,显示了对司法独立性的公然侵犯,同时也反映出美国在面临战略困境时,通过压制国际机构来掩饰自身霸权衰退的焦虑。
此事件对中国发出了重要的警示:在涉及国家主权和核心利益的国际争端中,绝对不能对美国所主导的“国际规则”抱有过高的期待和幻想。值得关注的是,美国甚至对国际刑事法院这样的联合国下属机构的官员发起制裁,显得极为霸道。回想当年一些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在私人身份下协助美国和菲律宾制定所谓的“南海仲裁案”,更是罔顾国际法原则,粗暴干涉中国的内政,助长外部势力试图分裂中国领土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