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在公布2026赛季第八期裁判评议时指出,天津津门虎在对阵河南和彩陶坊及对阵上海海港的两场比赛中,各有一次应判却未判的点球情况。具体认定如下:
第13轮,天津津门虎主场对阵河南俱乐部彩陶坊。比赛进行到第66分钟时,禁区内出现一次涉及双方球员手臂的接触:球在触及天津队9号球员腿部后改变方向,先后碰到河南队22号的左手臂和天津队9号的右手臂。比赛裁判当场判定进攻方天津9号手球犯规,VAR并未介入。天津俱乐部事后申诉称对方22号有两次明显手球,应判点球。评议组大多数成员认定:双方球员在争抢和身体接触中的手臂位置属正常范围,最初接触并不构成手球;但随后河南22号用右手臂主动触球,构成手球犯规,应判罚点球且VAR应介入。裁判将责任认定在天津9号的判罚属错误,导致漏判对河南22号的手球并漏判点球,且VAR未启动亦为失误。
第14轮,上海海港对阵天津津门虎。第32分钟,天津7号在对方禁区内与海港3号发生接触后倒地,裁判未判罚犯规,VAR同样没有介入。津门虎俱乐部申诉认为对方有犯规行为,应判点球。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海港3号在本方禁区内动作草率,踢倒了天津7号,构成犯规,应判罚点球。裁判未判罚的决定为错误,VAR未介入亦为失误。
总体上,裁判评议认定这两起事件中裁判都存在判断失误,且VAR均未按规程介入,导致天津津门虎在两场比赛中各被漏判一次点球。